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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

9月4日09:00-12:00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14:00-17:00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5日09:00-12:00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14:00-18:00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客观题)、“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客观题)、“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

根据原人事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2个科目的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7月6日至7月22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7月6日至7月23日。

(三)缴费时间

7月6日至7月24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8月5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8月30日至9月3日。

四、告知承诺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

2.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无法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提供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详见附件1)。

5.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完成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2、附件3。

2.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82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查询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查询及领取

证书信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保护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认真遵守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附件:1.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2.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5日

 


附件1

关于告知承诺制四川省有关学历(学位)

及身份信息认证事项的说明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在线核查,完成后系统显示核查结果。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原则上均须通过系统在线自动核查。学历(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若学历(学位)信息有误,可在“注册维护”→“学位修改”处进行学历(学位)维护。

对于其他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情况,考生须进一步进行相关信息复核。学历(学位)及身份信息复核须按下列说明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用于确认本人在线填写的个人信息正确与否。

一、上传途径

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

二、上传内容

(一)学历(学位)信息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中专学历的,须上传学历证书电子扫描件。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4.取得军校学历的,须上传毕业证电子扫描件。

(二)身份信息

1.身份证号变更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电子扫描件。

2.姓名变更的,须上传身份证和户口本姓名更变页电子扫描件。

3.系军人的,须上传身份证和军官证(军人身份证明)电子扫描件。

三、上传文件具体要求

1.上传电子扫描件必须为JPG图像格式。

2.文件大小在100KB-300KB之间。

3.复印件电子扫描件无效。

4.仅允许上传一张图片(上传多证件的请合成一张图片)。


附件2

 

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报名点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省直属

四川省质量协会

成都市黉门街79号附1号

028-85425060

成都市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教育培训中心

成都市西安南路124号托福大楼5楼服务大厅

028-87716398

自贡市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号5楼

0813-2988909

攀枝花市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6号1区506办公室

0812-3343090

泸州市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7号

0830-2594460

德阳市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阳市沱江东路5号410办公室

0838-2910696

绵阳市

绵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玉泉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9号楼A区

0816-2172733

广元市

广元市场监管局

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686号

0839-3265653

遂宁市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路153号507室

0825-2245929

内江市

内江市市场监管局

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659号

0832-2252230

乐山市

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北段269号

0833-2104182

南充市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充市丰登路215号

0817-2291679

达州市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111号

0818-2382181

巴中市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33号

0827-5267275

广安市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208号

0826-2340559

宜宾市

宜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叙州区利民路24号

0831-8909131

雅安市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雅安市雨城区张家山路218号

0835-2632730

阿坝州

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阿坝州马尔康市达萨街369

0837-2827695

甘孜州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二段37

0836-2834901

凉山州

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57

0834-2161746

眉山市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中二段130

028-38288531

资阳市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阳市雁江区松林路14号

028-26657651

 

 


附件3

 

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报名点

人事考试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省直属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成都市锦江区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

028-60662620

成都市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

18109064801

自贡市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

0813-2309549

攀枝花市

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

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学府广场三号楼三楼

0812-3325008

泸州市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泸州市龙马大道一段70号

0830-2739862

德阳市

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德阳市岷江东路126号

0838-2222498

绵阳市

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

0816-2264825

广元市

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元市利州东路一段631号

0839-3308105

遂宁市

遂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

0825-5866016

内江市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内江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号

0832-8119807

乐山市

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

0833-2431510

南充市

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

南充市玉带中路二段111号

0817-2810427

达州市

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一段60号

0818-2123499

巴中市

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

巴中市江北滨河路中段88号

0827-5261628

广安市

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

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0826-2399920

宜宾市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

0831-8247733

0831-8247722

雅安市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

0835-2232251

阿坝州

阿坝州人事考试中心

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1

0837-2825253

甘孜州

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

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一段3081004

0836-2835281

凉山州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凉山州西昌市正义路121

0834-2193262

0834-2162449

眉山市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

028-38197202

资阳市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

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1号资阳市政府2号楼0317办公室

028-2611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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