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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人考函〔2019〕12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11、12、18、19日(相邻2个周末,共4天);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9年5月11、12日举行。具体考试日程和科目详见附件1。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8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9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并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并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2019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二、时间安排及报名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2月25日至3月15日,缴费时间定于2019年2月26日至3月17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5月6日至5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2019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打印发票和后置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自行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并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作出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以及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62.5px*3.5 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请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变更。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三)资格审查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09号),我省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该项考试的资格审查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8号)执行。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后置审查的通知》(川职改办〔2018〕11号),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后置审查。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化原则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报考人员考试应考科目全部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属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028-85439923)。无论是新考生还是老考生,均须在考试应考科目全部成绩合格后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资格审查有关具体事项,在成绩公布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另文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jst.sc.gov.cn/)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未通过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具体名单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主管部门发布公告。

    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应试人员在考试前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组织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开考前监考人员应留出必要的时间提醒应试人员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为更好地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下载并仔细阅读《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4)。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收费标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5。

    3.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省直属报名点考生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打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全省统一设置在成都(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于考前(工作日期间)到报名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修改(省直属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应试人员应携带考试工具见《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4)

在作图题科目考试时,各地要给每位应试人员提供摆放2号绘图板(450mm×600mm)、放置A2图纸、绘图仪器和工具的考场环境。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半透明的拷贝纸或薄硫酸纸),按每科目每位应试人员4张准备,根据应试人员实际需要下发,应试人员也可自备空白草图纸、坐标纸参加考试,考试后收回,不得带离考场。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应在核实每份考卷封面姓名和准考证号的填写情况以及装订情况无误后,将试卷装回试卷袋中并作好试卷袋的密封工作。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考风考纪要求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人事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 1.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2.201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1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5.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收费表

6.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2月22日

附件1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一级

5

11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

12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

18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

19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

11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

12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2

201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学位或学历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本科

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

2017

建筑学学士

3

2016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

2014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

2012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

2010

二年制毕业

10

2009

相近专业

本科

以上

工学博士

2

2017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

2013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

2012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

2011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

2009

二年制毕业

11

2008

其它工科

本科

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

2012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

2011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

2010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3

201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学   历

取得学历后

从事建筑设计

的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本科

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

2017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

2016

专科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

毕业

3

2016

相近专业

毕业

4

2015

中专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

2014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

2012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

2011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

2009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

2011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

2009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4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应试人员应按考务文件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在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及职业实践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取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的,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参加知识题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在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五、参加作图题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应携带2B铅笔。

3.正式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规定。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的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附件5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收费表

级别

科     目

考务费

 

    

 

 

 

 

建筑设计

63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63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63

场地设计(作图)

152

建筑结构

63

建筑材料与构造

63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

152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63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

152

 

建筑结构与设备

70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

75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70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

75

 


 

附件6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考区

技术、考务咨询电话

省直考区

028-86740101

成都市

028-86150348

自贡市

0813-2309549

攀枝花市

0812-3325008

泸州市

0830-2739862

德阳市

0838-2222498

绵阳市

0816-2264825

广元市

0839-3308105

遂宁市

0825-5866016

内江市

0832-2038862

乐山市

0833-2431510

南充市

0817-2810427

达州市

0818-2536985

巴中市

0827-5261628

广安市

0826-2399920

宜宾市

0831-8247733

雅安市

0835-2232251

阿坝州

0837-2825253

甘孜州

0836-2835281

凉山州

0834-2193262

眉山市

028-38197202

资阳市

028-2611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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