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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关于2024年下半年内江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内江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4年下半年内江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518日(周三)

集合时间:202518日上午730

集合地点: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一会议室(内江经开区汉晨路488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有关提示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及时与报考机关联系。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10—12小时禁水、禁食体检当天需空腹。报考人员亲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同体检。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关闭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体检费450元(费用由医院收取),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按医院实际收费标准缴纳。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0832-2266993

 

附件:2024年下半年内江经开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516           

 


  • 体检公告附件.xls
    添加日期: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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