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5年内江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内江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的公告》规定,现将2025年内江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范围
中共内江市委党校的党校教师岗、内江市青少年宫的音乐教学管理岗、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检测岗(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备注栏)因网上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未形成竞争,将予以取消,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余岗位所有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要求
1.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
2.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以下资料:
(1)《报名表》2份(请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参加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4)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复核备案。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考核招聘资格。
四、发放《资格审查通过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发放《资格审查通过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和资料必须与《招聘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保证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缺乏真实性或存在其他问题,均取消进入考核及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3.后期相关事宜均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主动与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内江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