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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25〕19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5〕1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2025年度全国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

9月27日 09:00—11:30 审计相关基础知识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高级资格考试

9月27日 09:00—12:00 高级审计实务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科:《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科:《高级审计实务》,题型为主观题。

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5〕1号)等文件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四)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

(五)持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报名考试

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中“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在相应省(区、市)的单独划线地区有效”等规定,使用审计单独划线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一级审计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的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

(六)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七)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中级会计、经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程师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八)免考条件和程序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我国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于2011年设立,《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规定审计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1257(2011—2022年期间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为025700),学位证书显示的授予学位为“审计硕士”。获得过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培养单位

1

北京大学

2

中国人民大学

3

北京交通大学

4

北京工商大学

5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6

中央财经大学

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8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9

中国政法大学

10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11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12

南开大学

13

天津财经大学

14

河北大学

15

河北经贸大学

16

山西财经大学

17

内蒙古财经大学

18

辽宁大学

19

渤海大学

20

东北财经大学

21

大连大学

22

大连民族大学

23

吉林大学

24

吉林财经大学

25

哈尔滨商业大学

26

上海交通大学

27

上海财经大学

28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9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30

上海政法学院

31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32

南京大学

3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4

南京财经大学

35

南京审计大学

3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37

浙江工商大学

38

浙江财经大学

39

安徽财经大学

40

厦门大学

41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42

江西财经大学

43

山东大学

44

中国海洋大学

45

山东财经大学

46

山东工商学院

47

中原工学院

48

河南大学

49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50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51

武汉大学

52

华中科技大学

53

武汉纺织大学

5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5

湖北经济学院

56

湖南大学

57

湖南工商大学

58

中山大学

59

暨南大学

60

广东财经大学

61

广东金融学院

6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63

广西财经学院

64

四川外国语大学

65

西南政法大学

66

重庆理工大学

67

重庆工商大学

68

陆军勤务学院

69

四川大学

70

四川师范大学

71

西南财经大学

72

贵州财经大学

73

云南大学

74

云南师范大学

75

云南财经大学

76

西安理工大学

77

西北政法大学

78

西安财经大学

79

西京学院

80

兰州财经大学

81

石河子大学

82

新疆财经大学

备注:已撤销授权点的院校在获批期间存在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的,该毕业生具备《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免考资格。

(九)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

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十)工作年限计算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5月13日至5月26日。

(二)资格核查时间

5月13日至5月27日。

(三)缴费时间

5月13日至5月28日。

(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

6月23日至12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9月22日至9月26日。

四、告知承诺制

(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2. 上传的个人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

3. 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接受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因按有关机构规定,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参考意向的相关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详见网址: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5.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资格核查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核查

1. 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提交规定材料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审计部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

2. 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

3.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三)网上缴费

2025年度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定为每人每科62元(两科共124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附件3),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

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查询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公示及复核

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

(三)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5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四)证书查询及领取

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申请下载。

纸质证书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领取:

1. 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在首页选择“证书邮寄”模块,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申请证书直邮。

2. 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七、考试须知

(一)该项考试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

(二)应试人员须知事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八、考试大纲

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5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九、工作要求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考务工作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

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与公安、经信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1

 

各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报名点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省直属

四川省审计厅

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

028-86522667

成都市

成都市审计局

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31409

028-61883877

自贡市

自贡市审计局

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876

0813-2208441

攀枝花市

攀枝花市审计局

攀枝花市东区榕树街14

0812-3344052

泸州市

泸州市审计局

泸州市江阳区一环路龙透关路段1128

0830-3118352

德阳市

德阳市审计局

德阳市龙泉山南路一段75

0838-2504667

绵阳市

绵阳市审计局

绵阳市玉泉中路集中办公区6号楼

0816-2785287

广元市

广元市审计局

广元市利州区公园街177

0839-3270265

遂宁市

遂宁市审计局

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

0825-2315703

内江市

内江市审计局

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西段552

0832-5869859

乐山市

乐山市审计局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190

0833-2493297

南充市

南充市审计局

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175

0817-2800807

达州市

达州市审计局

达州市通川区龙泉路88

0818-2655695

巴中市

巴中市审计局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西段315

0827-2223622

广安市

广安市审计局

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2

0826-2330389

宜宾市

宜宾市审计局

宜宾市叙州区崇文路5

0831-8202445

雅安市

雅安市审计局

雅安市雨城区小北街46

0835-2615464

阿坝州

阿坝州审计局

阿坝州马尔康市达尔玛街35

0837-2821460

甘孜州

甘孜州审计局

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东大街溜溜城198

0836-2813097

凉山州

凉山州审计局

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55

0834-6992251

眉山市

眉山市审计局

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6

028-38196086

资阳市

资阳市审计局

资阳市政府2号楼80827办公室

028-26110662

 

 

 

 

 

 

 


附件2

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报名点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省直属

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

测评基地

成都市锦江区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

028-60662620
  028-86740101

成都市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

028-61802812

自贡市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

0813-2309549

攀枝花市

攀枝花市人事考试中心

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附1

0812-3325008

泸州市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泸州市龙马大道一段70

0830-2739862

德阳市

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德阳市岷江东路126

0838-2222498

绵阳市

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

0816-2264825
  0816-2264961

广元市

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元市利州东路一段681

0839-3308105

遂宁市

遂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

0825-5866016

内江市

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57

0832-8119807

乐山市

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

0833-2431510

南充市

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

南充市玉带中路二段111

0817-2810427

达州市

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一段60

0818-2123499

巴中市

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

巴中市江北滨河路中段88

0827-5261628

广安市

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

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

0826-2399920

宜宾市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

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

0831-8247733
  0831-8247722

雅安市

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

0835-2232251

阿坝州

阿坝州人事考试中心

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1

0837-2825253
  0837-2827168

甘孜州

甘孜州人事考试中心

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一段3081004

0836-2835281

凉山州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凉山州西昌市正义路1092202

0834-2193262
  0834-2194699

眉山市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

028-38197202

资阳市

资阳市人才评价服务中心

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三段10

资阳市民服务中心

028-26110985

注: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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