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2025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递补体检的公告
按照《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25年第二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专职辅导员岗位递补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
序号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总成绩 | 岗位排名 |
1 | 专职辅导员1 | 罗雪月 | 75.34 | 3 |
2 | 专职辅导员2 | 苟琳 | 70.06 | 2 |
二、体检其他事项
(一)体检时间、地点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无底色要求)、体检费500元左右(费用由医院收取)。
3.考生在体检前三天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能饮酒,不能剧烈运动,不能饮(食)高糖、高盐和高蛋白饮(食)品;体检当日不吃早饭,不喝水。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禁食10-12小时。当天尿常规检查可放在采血和彩超后,需多饮白开水后再取尿标本,以避免假阳性。
5.视力近视者,平时佩戴眼镜的,体检当天应佩戴全框或半框眼镜。不能戴隐形眼镜,以免影响矫正视力检查。
6.请对照《体检表》上的检查项目配合医生逐一检查,勿漏检。若因漏检影响了考生的体检结果,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体检当天,考生家属不得陪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液体类物质(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8.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0832-5925101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