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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城市规划中心

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成绩排名情况、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城市规划中心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的公告》规定,现将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成绩排名情况、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成绩排名(点此链接进入查询)

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三、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单位按规定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符合进入体检环节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并符合进入体检环节条件的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有关工作提示

体检及后续事宜均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密切关注内江人事考试网动态信息。

 

    附件:内江市城市规划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城市规划中心

2026年3月20日

 


  • 内江市城市规划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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