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委党校
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党校教师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关于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党校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中共内江市委党校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党校教师考核成绩、排名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予以点对点公布。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事宜由我校电话通知,请进入体检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通讯不畅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自愿放弃体检者,须在接到体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提交书面放弃申请。
(三)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我校或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递补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确定规则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符合进入体检环节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考核并符合进入体检环节条件的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空腹参加体检。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饮酒,清淡饮食。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832-2213826(内江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832-2056909(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告。
中共内江市委党校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