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6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第一批)内江市第七中学递补体检的
公 告
按照《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6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第一批)的公告》的规定,现将2026年内江市部分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第一批)内江市第七中学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编码 | 姓名 | 面试 | 岗位 |
1 |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 内江市第七中学 | 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 8020 1011 | 许彦蓓 | 80.74 | 5 |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地点。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定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弃权、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符合进入体检环节条件的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如该岗位所有符合进入体检环节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
(四)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有关提示
体检及后续事宜均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密切关注内江人事考试网动态信息。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8月28日